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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山东省高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_天天视点

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济南报道

4月2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相关资料图)

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介绍,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对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3年2月,山东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建设农业强省,是落实农业强国建设部署的必然要求。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有责任、有义务在农业强省建设上蹚路子、作示范。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力打造沿黄“齐鲁粮仓”。

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15件案例,其中山东法院有2件案例入选,是山东法院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生动司法实践。

山东省法院就《意见》内容充分征求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以及全省各中院的意见,经山东省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意见》分三个部分,共16条。

第一部分(1-2条)提出了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保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理念。

第二部分(3-12条)围绕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品种权保护、农民权益保障、拓展保护范围、专利、商业标志、特色农产品、商业秘密、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加大惩治力度、刑事保护等十个方面,聚焦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主要领域和重点问题,提供明确指引。

第三部分(13-16条)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出具体举措。主要包括:技术事实查明、协同保护、司法引导、司法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回应农业领域全链条保护需求,积极推动构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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